渭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渭劳发[2005]87号
渭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真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评估
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从今年8月开始,省厅将对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为了认真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秩序,提高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现就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检查评估的目的
2005年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障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是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质量检查,进一步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秩序,发现和纠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
二、检查内容与对象
(一)检查的内容:各鉴定所(站)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情况;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情况和各类技术规程、标准执行情况;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能力建设情况;鉴定所(站)运行和管理情况。具体检查的各项内容详见附表。
(二)检查的对象:各鉴定所(站)。
三、检查方式
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自查由各鉴定所(站)实施;检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评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抽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检查组统一组织进行。
四、检查具体安排
(一)部署阶段 2005年7月5日至7月8日。
(二)自查阶段 2005年7月11日至7月22日。
(三)检查总结阶段 2005年7月25日至7月29日
(四)抽查阶段 2005年8月。
各鉴定所(站)务必于7月22日前将自查总结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五、组织领导
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评估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负责统筹指导,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质量检查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在检查工作中,各鉴定所(站)应注意总结经验,结合年检工作,边检查,边整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不符合条件的鉴定所(站),以及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损害劳动者利益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史 亮
副组长: 冯丁学 郭新柱
成 员: 陈 忠 何晓林 胡忠民 孙晓荣 窦兴臣
芦贯忠 赵清松
附表: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质量检查评估表
二00五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劳动 技能鉴定 质量 通知
抄送: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渭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5年7月6日印发
(共印35份)
来源: 更新时间:2005-07-07 阅读次数: